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韩庄运河断流施工和临时断航的通告
信息来源:枣庄市航运管理局 发布于:2008-9-28 19:41:26 作者:zx 已被阅读: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交通厅 文件
 
鲁水建字[2008]66号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交通厅
关于韩庄运河断流施工和临时断航的通告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以下通告。
    治淮东调南下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之一,是国家重点防洪工程。韩庄运河(湖口~台儿庄)续建工程是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韩庄运河、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南四湖流域洪水南下的关键性工程,也是南水北调工程(东线)的重要输水通道。工程完工后,韩庄运河的防洪标准将由现在的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对减轻韩庄运河及南四湖周边地区的洪涝灾害,保障区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当地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已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批复。施工工期为2年,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由于韩庄运河(湖口~台儿庄)河道地质条件特殊,经专家评审,必须采用断航爆破施工。为了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鉴于韩庄运河承担着繁重航运任务的现状,为尽可能减少施工对航运的影响,经省政府批准,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对韩庄运河进行截流施工和临时断航。
    枣庄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县区、单位,要按照本通告的要求,搞好迁占等工作,维护好施工环境,立即开展韩庄运河断流施工和临时断航的宣传工作,动员沿河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各界及有关单位,特别是航运部门要加强调度和协调工作,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把断航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提前做好断流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倒排工期,压茬施工,安全生产,尽量缩短断航时间,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特此通告。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枣庄市航运管理局   技术支持:枣庄英特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热 线 电 话:0632-8689606 0632-8689590 E-mail:zzhyg1@163.com